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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4 2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13       报名截止:2022-02-16
为加强我镇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拟公开招聘行政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6人。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男性:35周岁以内(198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退伍军人和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年龄可适度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清溪镇组织办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彩照2张;(4)退伍人员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月1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清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4、联系人:张东东
咨询电话:0555—4372768.18856587292
5、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报名人数少于本次招聘人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二)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招对象综合素质。
(三)公示
面试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清溪镇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评定合格后,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经镇政府考核合格后,经本人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考评工资的办法执行。
1、月基本工资、岗位考评工资(含出勤、绩效、交通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等)。
2、聘用人员将由清溪镇人民政府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对表现优秀的,结合本人意愿,可适度安排到村任职。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